在美国,警察是个高危职业,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敲打他们极为敏感的神经。
弗兰克的动作虽快,但还是被看在眼里,他的‘危险举动’一下子让那些警察紧张了起来。
“开火!”
高举双手朝着警察走去的金并突然闷哼一声,但他咬紧牙关没有停留,而是迅速就地翻滚,躲到了车的后面,马上就有两名警察弯着腰过来看守他。
“该死!”
仓促之下,弗兰克选择了最有把握的心脏位置,但是迎面而来的子弹雨让他最终没能打中要害,只打在了金并的背上,具体能造成什么样的伤势他并不知道,但是他知道这混蛋肯定没死,而且他没有机会再开第二枪了。
“你疯了吗!”
这时马特也跑了过来,他知道弗兰克有时候太过极端,但是当着警察的面开枪杀人,还是太疯狂了。
“你懂什么!这些警察跟他都是一伙的!不现在杀了他,就没机会了!”
说着,弗兰克就要强行再出去,但刚一露头就被无数子弹给逼了回来。
“你别发疯了!现在没机会,不代表以后没机会,走,我们先离开这儿,不然一会儿真的走不了了。”
马特拽起弗兰克就要往巷子里跑,这时弗兰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,在打开马特的手后,居然不再头铁,而是默不作声的跟在后面,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。
那是因为弗兰克忽然想起这次带他们找到金并的那个人!
他会就这样眼睁睁的放走金并吗?
以那个人的诡异能力,在找到金并的那一刻其实结果就已经注定了,之所以没直接出手,估计是因为他们两个自告奋勇的冲了上去。
“马特,如果有人送我礼物的话,帮我收下。”
“什么?你要过生日了吗?要不要我帮你订一份生日蛋糕?”
马特头也不回的问道。
弗兰克狠握了一下拳头,差一点就锤了上去,还好最后忍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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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追追追!快追上去,别让犯人跑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