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
“威哥,怎么弄的啊?”
“滚!”
“威哥,这是……”
“滚!”
“威哥,这衣服这么洋气?很适合威哥啊!”
“还是阿龙你最懂事!什么叫衣品?什么叫时尚?我就是啊!”陈正威抬起胳膊炫耀自己的粉色西服。
还是阿龙最会拍马屁。
“一会儿陪我去见犹太佬!”
下午快到三点,三辆马车离开唐人街,来到蒙哥马利街上的一家咖啡厅。
两个穿着大衣的犹太青年正站在咖啡厅门口。
马车停下,阿龙先带人下车将陈正威的马车附近围上,陈正威才开门下车。
他天天打别人黑枪的,自己怎么可能不防备?
他这辆马车是夹了钢板的。
杰米梅斯坐在角落的桌子边,看到咖啡厅的门被人推开,一个穿着深色大衣,里面是粉色绅士服,白衬衣,米白色裤子和帽子的青年带人走进来。
杰米梅斯挑了下眉毛,在这个时代,陈正威这身衣服的颜色可很少见。
不过与陈正威身上那股张扬结合起来,倒是很配,有着一股年轻人的锐气和肆意。
“杰米梅斯?”陈正威将大衣递给阿龙,随后直接坐到杰米梅斯对面,肆无忌惮的打量对方。
和陈正威比起来,杰米梅斯可要传统和沉稳多了。
深色带条纹的绅士服,头发打理的很整齐,还留着小胡子。
“我更喜欢别人叫我杰米梅斯先生!”杰米梅斯笑了笑道。
陈正威嗤笑一声。
“要喝点儿什么,我推荐这里的红茶!”
“我这人性子比较急,喜欢开门见山。直接说吧,想找我谈什么?”陈正威直接道,他完全没打算在这里喝东西。
杰米梅斯看了看陈正威,跟昨天自己手下说的一样,这个华人很傲慢。
和其他华人完全不同。
“昨天你杀了我的朋友!他叫查尔斯,是一家报社的社长!”杰米梅斯看着陈正威,慢条斯理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