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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嫂嫂风流:你有大凶之兆啊》 第4章 未过门的妻子(4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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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撒泼打滚起来。

    北宋律法有规定,不管是男休女,还是女休男,双方必须在休书上签字画押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,不允许再嫁再娶。

    为律者,会被视为通奸罪,浸猪笼,沉水底。

    “想让我签字画押也不是不可以,先把聘金聘礼退回我们武家,否则一切免谈。”

    潘金莲毫不畏惧。

    为了这件事,她没少和柳氏母女争吵,甚至对簿衙门公堂。

    可清官难断家务事。

    府衙县令即便判柳氏母女无条件归还所有聘金聘礼,柳氏母女还是不从不认。

    为此,这件事就一直耗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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