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吧?若真是如此,这家伙就是个纯纯的猪队友!
只是,曹秀心里还是有所疑惑。
他记得,历史上并无阿正这人。按理说以他的身份,在秦末时期被推为赵王或者是代王都很正常,怎么会让赵歇当了呢?
要么没他相救,阿正就这么死了。要么是赵歇心狠手辣,宰了侄子!这年头为了权力地位,别说侄子就是亲生儿子照样有人杀。
……
……
傍晚时分。
赵歇端着酒樽,频频举杯对饮。
曹秀位居主坐,同样是小酌数杯。
望着大快朵颐的阿正,长叹口气。
“吃完这顿,阿正就收拾东西罢。”
“为何?”
“既然赵君为汝季父,也该回信都县。”
曹秀倒不是舍不得,其实他有时巴不得这俩夯货赶紧滚蛋。有他们俩在,曹秀起码得少活十年!
厌烦归厌烦,但他们可是文武全能。
若是好好培养,将来必是一大助力。
但碍于对方身份,曹秀也不好强留,他总不能还让阿正继续干农活吧?难怪阿正死活不干粗活,次次都是小王顶替的,这也都说得通了。人毕竟是膏粱子弟,哪能干粗活?
赵歇闻言却是笑了起来。
“阿正,你可愿意留在这?”
“自是愿意的。”
秦始皇理所当然的开口。
相较于赵歇,曹秀明显更好骗些。他虽然知道不少事,但有些小习惯根本不清楚。与赵歇相处越久,就越容易露馅,到那时很可能因此丧命!
另外,他更想拉拢曹秀。曹秀并非出自六国贵族,与秦国并无利益冲突。再加上他颇有奇思妙想,所以令秦始皇是起了惜才之心。这样的人若能为秦效力,对秦国只有好处。可若是敌人的话,那就只能早早杀了以除后患!
“额?”
曹秀顿时愣住了。
“这不太好吧?”
“秀儿就莫要推辞了。”赵歇笑了起来,“你的能力,老夫是一清二楚。阿正由你照料,也更为安全。若你不嫌弃,就让阿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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