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唔…雷泽,别露出那种表情嘛,要不要去城内住几天?”
法玛斯从祭坛的边缘上跳下,走在雷泽身边,习惯性的摸了摸他的脑袋。
“你在蒙德城也有一个朋友,不是吗?那个【红色的、很烫的,女孩子】”
法玛斯安慰着雷泽,一边用手把他的头发往上梳。
“我没事,你,放心,但我不属于城市…嗯…也许,也不属于这里…”
雷泽的心情虽然不好,但法玛斯温暖的抚摸还是让他舒服的发出奇怪的呼噜声。
“要不,我请你去城里吃饭怎么样?”
法玛斯轻笑着说,“有好多你从来没吃过的美食。”
城里?听见这个词,雷泽犹豫了,他不是特别喜欢人群,也讨厌人们议论他。可是,很烫的红色女孩子住在城里,那个小诗人住在城里,连法玛斯也邀请他去城里玩。
“你跟着我就好了,不会有事的,我给你买肉吃。”
法玛斯像是哄小孩一般,揉着雷泽的脑袋。
“有肉吃,雷泽去。”
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,以及法玛斯的抚摸,雷泽半推半就的答应下来,原本绝不会去城里的小狼崽,现在跟着一个不干正事的神离开了奔狼领。
尽管做足了心理准备,但是迎上城门守卫好奇的目光时,雷泽还是拉低了兜帽。
法玛斯看出了他的不安,一直走在他的前面,每当有人想要和雷泽搭话,他就会率先开口,把话题岔开。
两人来到了猎鹿人餐厅的桌前,法玛斯让雷泽先坐下,自己去点菜。雷泽把玩着桌上的刀叉,拿起餐巾纸闻了又闻。时不时的偷偷瞟几下其他用餐的食客,学着他们的样子,笨拙的抓着汤勺,伸进茶杯里舀茶喝。
“人……的生活。”
虽然笨拙,但看得出来,雷泽在努力学习,不论说话,还是人的行为方式。
“莎拉,一份甜甜花酿鸡。”
法玛斯走到柜台前,大声对忙碌的莎拉说。
现在已经是下午,猎鹿人餐厅最忙碌的时候。
“噢?法玛斯先生又带回来了一个小男孩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