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女喜欢上了某男,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主动求爱,然而男子心有所属,以惊人的毅力婉拒女子。
结果女子因爱生恨,当场扯破自己的衣服大喊救命。
结局是,该男子丢了饭碗,吃了牢饭,受到亲朋唾弃,世人白眼。
心仪的女朋友更是弃他而去,出来后孑然一身,郁郁而终,可以说整个人生因此而改变……
拉丁法谚有云:凡法皆有漏洞。
在女性地位处于弱势的情况下,不论是舆论还是执法机构,都会有一定倾向性,这本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,无可厚非。
但是这样的倾向性对另一方无疑又是不公平的,也给有心人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漏洞。
所以说,法律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。
所谓的公平,从来只是相对的。
在刑侦手段并不健全的时期,遇到这种诬陷基本百口莫辩。
即便是刑侦手段越发高超的现代社会,也不敢说百分百能够还原现场,旷日持久的调查和诉讼过程很快就会让所谓“强势群体”名誉扫地。
对公众人物来说,一旦名誉受损,出入都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,这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下,事业心注定遭到打击。
所以,违背妇女意志,当真是会出大问题的!
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这可不是一句戏言……
“嗯?”
当女人从浴室出来,看到的不是预想中的男人,却是他的女秘书,脸上的笑容当即就僵在了脸上。
我就洗个澡的功夫,怎么人就换了?
“刘总呢?”
“哦,刘小姐,刘总有个紧急公务先行离开了,担心刘小姐误会,特地让我留下来解释一下。”
女秘书脸上挂着职业笑容,对面前只裹着浴巾的女人也是神态如常。
走了?!
女人脸上惊愕过后,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怒气,只觉得一股无名怒火直冲天际。
我澡都洗了,你告诉我自己先走了?
那家伙……不是刚刚还色授魂与的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