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,并不会因为某一方率先动手,就判定另一方属于正当防卫。
因为你还有一个“逃跑”的避险方法,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使用,而是直接动手,那么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“互殴”!
所以遇到人身侵害时,最好是能先“逃跑”,逃回塔下,表现出不想动手的避险举动。
如果对方不依不饶还想冲塔,那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来劲了!
你看吧,不是我想战斗。
是别人欺人太甚呐!
这个时候你掉头反杀,那是一点刑事责任都不用负,这才是“正当防卫”的正确打开方式!
当然了,这其中还有一些防卫是否过当等复杂判断。
但是只要不弄出重大死伤,你基本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了。
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,打个架,打的赢的不一定是真的赢。
打的赢,还不用赔,一点责任没有,还要让对方出点血,这才是真的赢!
否则也不过是两败俱伤,说不定还得去局子里蹲几天。
知道“正当防卫”的触发条件不难,难的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想通了这一切,还精准的让人按照对己方最有利的发展去走。
这就相当考验临场应变能力了。
林海棠想明白了一切,不由暗自惊叹孟浪的心思缜密,临危不乱,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,就算计好了对己方最有利的做法!
当然,她并不知道,孟浪可不是临场应变。
完全是蓄谋已久……
“警察同志,不要听他们胡说哇!呜呜~你看看我这脸,鼻梁骨都快断了,到底谁打谁这不明摆着吗?我们才是受害者啊!”
唇钉混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着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个动手“揍了”孟浪,这家伙明显被各个友军给针对了。
此刻整个儿就是一猪头,鼻青脸肿的,还淌着鼻血,被打的几乎连亲妈都不认识了,那叫一个凄惨。
“对啊对啊,我感觉自己现在脑袋嗡嗡的,怕是被打出脑震荡了!”
“我尾椎骨好像断了,起不来了!”